有個男讀者,一直不肯相信我是個女人。最初,我以為他想標新立異,引我注目,後來我發現,他是認定我非男不可。他的邏輯很奇特,他說,一個寫愛情寫到句句到肉的人,必定經歷過許許多多千奇百怪的愛情,而只有男人,才有資格與不同的女人,談不同的戀愛。
這是我所聽過最荒謬的愛情理論。
首先,我有責任提醒大家,我在這兒不是寫日記而是寫散文。散文是寫作其中一種載體,不要求百分百真實,更無需展示作者具體生活。我在這兒,與讀者分享的是我對生活的理解,對愛情的體會,為了寫作時更投入一些,使用了第一人稱單數,但這不代表文章中的「我」,便是現實生活中真實的我。老實說我不介意公開我的日記,做得出的事情我從來不怕認,問題是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不寫日記不是因為懶,實在是生活平淡,乏善足陳。我的生活不會比任何一位讀者精采,甚至更沉悶一些。一年十二個月之中,大概有十個月的時間,我每天早餐吃無餡甜麵包,午餐吃燒鴨瀨或牛腩麵,晚餐後打兩小時網球,我既沒有時間,更沒有精力投入一程又一程波譎雲詭的戀愛旅途。
我覆信給他,告訴他:「對不起,令你失望了,我不是愛情專家,我只愛過一個人,今生今世無法愛上第二個。」他說:「既然你這麼說,現在我相信你是個女人了。」
原來,在絕大多數男人心目中,戀愛是男人的特權!男人愛得多,叫做風流;女人愛得多,叫淫賤。
女人不是不想愛,而是愛唔落手。也許,這個世界好男人太少,好女人太多,這是我們一生一世只可以愛一次的唯一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