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的士,跟司機先生談到區議會選舉。他說:他早就不值「保皇黨」的所為了,但民主派也不見得有甚麼作為;他有一次聽到某位民主派議員說了一句話,令他十分反感,所以他兩派都不偏幫,不會去投票。
我不同意他的說法。投票不是為了偏幫哪一方,而是為了爭取香港市民的利益。這次投票是要給董建華一個訊息:香港人對他強烈不滿,對無恥地支持他的「保皇黨」不滿;不惜違反市民意願和利益也在議會上投票支持他的人,市民會對他們投反對票,用盡力量不讓他們當選,用手中的一票,不讓他們繼續在議會裏「保皇」。
要是選民都像我碰見這位司機朋友那樣想,他們無疑有自己的道理,誰也不能說他們錯,但結果很可能是「保皇黨」大勝。那時訊息就會很清楚:支持23條立法、支持董建華政府的人,不需要付出政治代價,不會失去席位。這個訊息,對香港對市民,是有好處還是沒有好處呢?
我個人不同意民主派沒有作為。我相信一個開放社會,必須有人能對當權者說「不」,對沒有誠信的官員說「不」。說「不」不是一切,不可以當飯吃,但沒有人說「不」,政府就會更專橫,董建華就會更安心放肆,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更危險,市民就更受罪。
民主派起碼本着良心說「不」,起碼努力爭取民主,起碼反對梁錦松不辭職、反對23條立法。民主是好的,自由是寶貴的;說了不對的話惹人反感,應該要求他糾正,但為此而不投票,放棄對董建華提出警告,我認為太對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