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死者找出死因,是法醫的任務,當了二十一年法醫的港大病理學系助理教授馬宣立,一直抱着客觀和冷靜態度面對尋找死因的工作。他指出,猶記過去在衞生署法醫部門工作時,曾參與多宗轟動奇案的法醫工作,如伊利莎伯大廈花槽雙屍案、屋邨老翁支解女學生案等。 記者:梁洵瑜
馬宣立接受訪問時表示:「好多人都對法醫工作好奇,好似有冇怪事?點解唔怕屍體腐臭味?」但對他來說,法醫是要透過解剖,斷定死者死因,要客觀記錄,盡量提供資料讓警方調查。
他強調,看過不少殺人自殺案件,情殺案殺人手法較兇殘,「唔知是否愛嘅反面係恨」;也曾有在監獄自殺的囚犯,發現其手上寫着「被冤枉」三個字;更有紅衣女子自殺案,自殺的越南女子全身穿上鮮紅色衫,繡花鞋,身上還有梳子、鏡及等物件,當年一看到屍體時也感到驚訝,不禁「吓」了一聲。
原本希望當骨科醫生的馬宣立,八二年完成實習後,衞生署無骨科醫生空缺,只有精神科或法醫科的空缺,遂選擇了法醫科,後來差不多每天都要解剖屍體,或要到兇案現場調查,包括轟動一時的八三年四月伊利莎伯大廈花槽雙屍案。
他憶述當天要當值,整天都很忙,先是元朗有屍體藏於雪櫃,然後有強姦案受害人要驗身,深夜十一時接報到伊利莎伯大廈,抵達現場「一聞就知」是屍體的腐臭味,翌日由消防人員在花槽掘出兩具屍體。
另一宗轟動全港案件,是公共屋邨老翁殺死女學生後碎屍案,當年女學生被支解,為找屍體的殘肢,要封了整個屋邨,翻查所有垃圾,最終亦能把零零碎碎的頭骨碎片,砌合一個可供家人斷定身份的頭骨。
現時四十六歲的馬宣立,難忘一宗嬰兒死亡個案,當時入行只有兩、三年,某天要解剖的死者,竟是一名出生只有四天的嬰兒,他發現嬰兒頭骨有明顯裂痕,肯定死因不是猝死,雖然其後死因庭裁定為他殺個案,但其母一直就案件不發一言,案件交由高院處理,也因法律理據問題而最終無控告任何人,但馬至今仍然覺得「個BB好無辜,好唔忿氣」。
他表示,早在八十年代,一名被藏在麻包袋內遭海水浸了兩周的屍體,也只能透過死者的隱形眼鏡及已脫落的手指皮指紋,確認死者身份,故他認為本港法醫查案技術不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