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子涉嫌於九八至○○年,將一筆在澳門從非法外圍馬活動獲得的收益,利用私人戶口清洗約共四億元的黑錢。
三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名,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七日再訊,各被告准以十萬元現金及二十萬元現金人事擔保外出。
三名被告分別為楊振邦(四十九歲),報稱商人;謝桂清(四十五歲,楊妻),及謝美華(四十四歲),三人被控於九八年九月一日至○○年六月三十日,利用兩個恒生銀行戶口,處理一筆三億九千八百六十多萬元黑錢。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四周,待從澳門搜集有關證據,不反對各被告擔保。
案件編號:ESCC365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