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童菲傭獲撤起訴

涉虐童菲傭獲撤起訴

【本報訊】一名三歲女童疑遭菲傭揑至兩大腿內側留瘀痕,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由於女童作供時不願回答問題,最後涉案女傭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裁定女被告虐兒罪名不成立釋放,但質疑控方要求一名三歲小童出庭作供,對她是一種折磨。
裁判官錢禮昨稱,控方主要依賴本案三歲女童的證供,但該女童過於年幼,作供時不願回答問題,而在警方會面錄影帶中,要由社工引導女童回答問題,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二十二歲被告GARDUQUEFROCENDHELVALDEZ(圖),被控於今年五月五日在大埔一單位內,虐待一名三歲女童。
案件編號:ESCC307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