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廉署要求 假裝約開會<br>鄔滿海助誘捕陳裘大

應廉署要求 假裝約開會
鄔滿海助誘捕陳裘大

【本報訊】歌星陳奕迅父親、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涉嫌貪污一案,辯方踢爆廉署代號「青蜓」的行動,趁陳裘大喬遷新辦公室,秘密地在新辦公室內安裝攝錄機進行偷拍,採取拘捕行動前,更要求當時房屋署副署長鄔滿海「做一場戲」,以上司身份約陳裘大開會,待陳離開寓所時拘捕,另一隊廉署人員則被安排負責查問陳奕迅。

另一組人查陳奕迅
辯方大律師GrahamHarris盤問廉署總調查主任楊恩德時披露,廉署早於拘捕陳裘大前五個月,即○一年三月四日或六日,當陳裘大喬遷新辦公室,便秘密地在他新辦公室內安裝攝錄機。楊承認,一直有廉署的同事監察及翻看偷拍得來的片段,嘗試點算陳裘大數銀紙時的現鈔數目。
辯方又指,廉署人員於同年八月四日採取行動拘捕陳裘大,行動前已預先通知房屋署副署長鄔滿海,要求鄔滿海相約陳裘大於當天早上八時半返房署開會,故廉署人員早已預期陳會離開寓所。當陳在停車場準備驅車返房署時,廉署人員便把他截停。楊恩德回應表示對此安排否認知情。
辯方續指,行動早於同年四月已準備,當日派多名廉署人員出動,拘捕大批人士,除負責拘捕陳裘大外,有一組人員負責查問陳裘大的兒子陳奕迅,又有一組被分配負責查問陳裘大的女性朋友。辯方指,數名女士遭拘留,但為免她們尷尬,故不會在庭上透露她們的名字。
辯方另指,陳裘大被帶返廉署總部途中,楊與他談及工作、家庭、兒子奕迅及嗜好唱歌等,聲稱知道他是一個不開心及寂寞的男人,仕途停滯不前,十二年來沒有升職,甚至被下屬超越,又透露五個月前已偷拍監視他。楊表現出十分同情,目的是要軟化陳,令陳接受會面時他可更易入手;楊否認辯方的所指。
五十八歲被告陳裘大被控十五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編號:HCCC333/02

廉署總調查主任楊恩德承認,有一組廉署人員被分配負責查問陳奕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