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自稱為黑社會「洪發山」創辦人兒子、武打影星陳惠敏姪兒的裝修工人,與任職桑拿浴室經理的同居女友鬧分手時,涉嫌出言恐嚇放火燒死她及索取十萬八千元。事主作供指出,被告經常向她索錢,擺一把刀在屋威嚇斬她,與被告同居日子恍如活在黑色恐怖。 記者:陳浩義
被告陳啓才,三十歲,報稱裝修工人,昨在屯門法院否認於今年五月十三日在元朗水邊圍村一單位,為了令自己獲益,向女子李美玲恫嚇索取十萬八千元。
三十餘歲任職桑拿浴室經理的女事主李美玲昨供稱,兩年前在「揼骨場」認識被告,其後在「骨場」發生一些問題,被告代為出頭解決,其後指事件鬧大了,幫她斬傷舊桑拿浴室的太子爺,指對方會向她尋仇。
女事主稱,被告表示與她同住可作保護,二人遂於前年十一月同居。惟同居期間,被告向她聲稱自己為黑社會十四K「洪發山」創辦人的兒子,父親陳秀忠為「大聖劈掛門」的始創人,影星陳惠敏乃其「阿叔」。被告又聲稱自己為黑幫的行動組人員,專門負責劈人。被告在屋內經常擺放一把「楓葉刀」,以防仇家找上門。
女事主續稱,「同居兩年來,佢從未拎過錢返屋企,但經常向我要錢,三千元、五千、一萬元咁攞!」
她作供時情緒激動,聲淚俱下,一度休庭。她指被告索錢不遂便向她拳打腳踢,威嚇斬她,連她三千元綜援金也不放過。
案發晚十二時許,被告藉指她將兒子交回前夫照顧而發難,威嚇斬前夫,她要求被告還錢及搬走,離開後不久,致電恐嚇放火燒死她,同時向她索錢,否則會毆打她的父母及丟其兒子落海。事主搬離單位報警。
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押後下月一日裁決。
案件編號:TMCC1674/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