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服務不可被取代

社區服務不可被取代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馮國堅

近數月來,社會福利服務界別中因家庭服務需轉型為「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過程中可能涉及調撥社區中心的資源,引起了社區發展服務前線同工及服務使用者的關注,先後曾發表立場書及組織連串請願行動。
事實上,隨着政府宣布資源緊絀,需要縮減公共開支,社會福利服務也受影響;除了一筆過撥款、效益節省等直接財政措施外,為增強服務效益,社會福利署先後進行了多項服務的檢討與重整。包括青少年服務、長者服務、「綜合鄰舍計劃」及家庭服務,將同類服務中各種形式合併、重整,組成「綜合服務」,但前兩者在重組過程中只涉及同類服務不同形式之間的資源調配。2002年「綜合鄰舍計劃」檢討(屬社區發展服務)的結果,卻是取消此類計劃,改為家庭支援及網絡服務,成為了社區發展服務轉變為家庭服務的先例。

功能與家庭服務不同
2000年社會福利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家庭服務檢討,認為家庭服務現存模式過份着重個案輔導,有需要加強社區接觸及小組工作,轉變為「綜合家庭服務」,並開展試驗計劃。2002年「綜合家庭服務」的中期檢討報告書建議可將社區發展服務與家庭服務合併,特別提到非政府機構的社區中心,認為只要家庭服務加強展外工作手法及社區為本活動,便能取代社區中心的角色。此建議引起了社會福利業界內的爭議!
回顧過去三十多年,家庭服務與社區中心一直並存,扮演着重要但功能不同的角色:家庭服務最終目的為強化家庭功能、解決個人及家庭問題;社區中心以「社區」為對象、提供社區支援服務、針對社區問題、促進社區參與及發展社會資本;兩者的福利角色同樣重要,但前者被認為是社會福利的「核心服務」,後者卻被邊緣化。「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由77-78年起獲資助,數目由高峯期的54隊下降至目前的22隊,當中7個將於2009年前逐步終止。8隊「綜合鄰舍計劃」亦已轉型為「家庭支援網絡隊」,其餘4隊會於2004年3月全面終止;社區中心方面,非政府機構社區中心的數目自八十年末一直維持在13間。

社區發展服務在過去二十多年的發展規模、速度遠遜於其他福利服務如家庭、長者、復康服務。筆者認為這與其社會福利服務功能一直被忽略有密切關係。事實上,社區發展服務具「社區建設與社會福利」二元性,本身也是「綜合性福利服務」,從來也有為匱乏社群提供直接服務。

能因應情況提供服務
早於90年代初,非政府社區中心除一貫的推動社區參與、培養社區領袖、發揮倡導及增權角色外,已開始推動社區照顧、服務創新及「獨特需要群體」服務。弱勢社群包括綜援人士、單親、獨老、精神病康復者、婦女、私樓居民等,成為了社區中心的主要服務對象。社區發展服務對社區需要及問題的敏銳程度甚高,過往已直接或間接地促進了不少新服務的開展,例子有新來港人士服務、單親家庭服務、失業人士服務,並且成功地製造社會?社會福利議題。社區發展服務有社區建設及社會福利雙功能,只因過往較少強調其提供福利服務的角色,致使其社會福利功能備受忽略。

社區發展服務的優勢是能因應社區情況提供服務。新社會形勢是貧富懸殊加劇、失業問題嚴重、民怨積累、社會凝聚力薄弱,社會上有更多聲音提出發展社會資本、加強社會凝聚力、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在這新形勢下,社區發展服務的角色應更為重要,有其不可被取代的角色,絕不應被邊緣化;相反,更應全面地在所有區域內設立非政府機構社區中心,作為提供福利服務及促進社會凝聚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