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涉嫌走私逃稅逾二十四億元,以及分別向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和惠州海關原關長朱浩棠行賄逾千萬元的港人楊改清,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楊在庭上否認有關控罪,並以其公司是軍隊企業作辯護,「給錢是上級批准的」。
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楊改清別名楊泰清,三十八歲,原籍河南省商水縣,他原為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昨日在庭上否認有關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控罪時辯稱:「惠威公司是軍(隊)企(業),是企業行為,不是個人的事。」
他承認曾付錢予趙玉存和朱浩棠及他們的家人,但否認是行賄,辯稱只是照顧老朋友和其家人,部份錢只是為他們的子女讀書作擔保之用。被告又指:「給錢是上級批准的。」該案昨日仍未審結,將另日再審,昨日有三十多名涉案人士的家屬到庭旁聽。
據檢察院的起訴書中指出,楊改清在九六年六月至九八年六月,與劉浩然(已判決)、陳仕軍、賈曉新(另案處理),以及在逃的溫小東、盧漢球、盧漢波等人在進口棕櫚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時,夥同中國惠州外輪代理公司、尤年球及董錦燦等人採取少報多進、偽報品名、不報關直接卸貨等手段,走私各種食用油近八十三萬噸,逃稅二十四億七千多萬元人民幣。
楊改清又被指控在九五年至九八年間,向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或通過其家人行賄人民幣近一百五十萬元,港幣逾七百二十萬元,美金三萬元(合共約八百八十多萬港元);另外向惠州海關原關長朱浩棠或通過其家人行賄人民幣五十五萬元,港幣逾二百萬元。趙玉存和朱浩棠早前均已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