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激光及彩光美容近年在本港大行其道,但同時市民對激光及彩光美容服務的投訴也大幅增加。消費者委員會在今年首十個月,共接獲二十六宗投訴,較去年的十八宗上升四成四。專家警告,不適當使用激光及彩光儀器會燒傷皮膚,或造成永久損害,呼籲政府盡快進行規管。
從事美容行業的黃小姐於上周在一個美容展覽中,被強迫試用彩光,「個推銷員趁我唔為意,用部機喺我手臂拍咗一吓,我即刻覺得好痛」;她其後求醫時才發現右手手臂已被燒傷,傷勢屬二級燒傷。
香港雷射醫學會會長莫鎮安昨在亞洲激光研究會上表示,激光及彩光儀器均會釋放高能量,而彩光所釋放的能量較激光為高,「每平方厘米嘅皮膚,最高有六千伏特能量射入,骨都可以射穿」。如由沒足夠專業知識者操作,可致皮膚紅腫發炎、敏感、燒傷及留疤等。
本身是整形外科專拜醫生的雷射醫學會委員金永強指,彩光無助去紋及黑眼圈。本港激光及彩光儀器數以百計,但大多均非由醫生所有,呼籲政府盡快監管,消費者要小心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