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焯均報道】港府財赤嚴重,但兩個工務部門卻因疏忽而浪費五億元公帑,審計署炮轟土木工程署因急於開展迪士尼樂園工程,草草收回一幅船廠租地,卻沒有在作出補償前進入船廠勘查,結果要耗巨資清除船廠內大量致癌物;路政署則因太死板,只按既定程序在吐露港公路安裝隔音屏障,結果裝完又拆。
審計署將於本周三向立法會提交最新一份審計報告。該署調查了涉及迪士尼樂園工程的一筆巨額浪費公帑事件,港府要在大嶼山竹篙灣收回財利船廠的租地,卻要花費高達四億五千萬元,處理租地遺下含致癌物二噁英的有毒污泥。
審計署指出,雖然負責收地的土木工程署強調,該署在收地前無權進入船廠用地作大規模勘察,而租約條款也沒有賦予政府強行調查的權力。但審計署調查得悉,環保署在九十年代曾接到市民投訴,指財利船廠在廠內非法焚燒物品,污染環境,而環保署也曾進入調查並作出處罰,因此,政府有關部門應有權再次進入租地內勘查,搜集土地樣本進行化驗。
由於土木工程署沒有事前調查清楚財利的違例紀錄,而該署又急於完成收地工作,故在九九年向財利船廠繳付高達十五億元的收地賠償,收地後卻在廠地發現多達三萬立方米含二噁英的污泥,政府要額外花多四億五千萬元去處理,明顯是土木工程署的疏忽。
審計署明確要求港府興訟向財利追討。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正與律政司研究,向財利船廠作民事追討,又與地政署研究修訂租地條款,讓政府有權進入租地調查。
審計署又調查路政署在吐露港公路建造的隔音屏障,建完又拆,導致浪費約四千萬元建費,另要花八百萬元進行清拆。事緣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去年初向立法會承認,部份隔音屏障破壞景觀,決定清拆。
審計署指出,負責工程的路政署缺乏靈活性,雖然環保法例規定,政府工程必須符合環保要求,若公路計劃導致噪音滋擾民居,就必須解決。路政署於是在公路施工時一併建造隔音屏障。
可是,公路附近部份居住用地根本只在規劃階段,十年內都不會建成,甚至有些已改變了規劃而不會興建,故路政署實毋須提早建造隔音屏障。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已同意日後興建隔音屏障時會分階段進行,先建屏障的地基,沒有迫切性的屏障,日後再決定是否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