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出走員工辦酒樓

老闆出走員工辦酒樓

沒有破產欠薪保障的內地打工仔,若被無良老闆拖欠薪金可以怎辦?廣州一間酒樓的職工選擇自力更生,自老闆上月「走佬」後,員工就接手經營,將每日經營所得的收入,當成工資,贏得當地輿論支持。但有律師卻指出,職工這樣做是非法的,老闆隨時可將員工告上法庭。
廣州東山區匯龍酒樓,樓面達三千多平方米,員工有一百五十人。但受沙士疫情影響,生意一落千丈,老闆上月底借「去深圳找錢」為名,一走了之,欠下了員工五十萬人民幣薪金及大批的水電費。
酒樓中層管理人員數日後發表公開信,建議成立臨時管理機構,繼續經營酒樓,得到全體職員簽名支持,目前酒樓仍維持正常運作。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