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肉金 冇戴安全套施暴<br>17歲少年涉姦妓女劫財

拒付肉金 冇戴安全套施暴
17歲少年涉姦妓女劫財

【本報訊】年紀輕輕的十七歲少年,涉嫌非禮毆打良家婦女,更屢次在荃灣兜搭流鶯,返淫窟交易時爭拗肉金,發難搶走妓女財物,其中一名妓女疑遭霸王硬上弓,被拖上床未有戴安全套強行「打真軍」。
記者:蔡朗清

涉劫財劫色的少年因留下指模,被警方緝獲,昨日在荃灣法院提訊,暫被控強姦、盜竊及入屋犯法罪,案件押後至下月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

身材瘦削兩頰深陷
報稱運輸工人的十七歲被告紀世偉,身材瘦削,兩頰深陷,暫毋須答辯。控罪指他於今年十月二十五日,在荃灣川龍街的單位,強姦一名女子;及於同月三十一日,在新村街單位內,偷取另一名女子的八達通卡及手提電話總值一千五百元,另現金六百五十元。
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在那級別法庭處理;控方指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
主控庭上透露,兩名受害者均是妓女。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告接觸事主要求提供性服務,二人聯同到川龍街上址時,被告拒絕付款,事主遂拒絕性交。惟被告發難扯事主到睡房將她強姦,其間沒戴安全套。完事後,被告取走事主二百五十元及鎖匙。

另涉非禮良家婦女
五日後,被告在新村街要求妓女提供性服務,但就肉金發生爭執,憤然拳擊對方臉部及搶走手袋。控方透露,被告另涉非禮良家婦女,事發於上月十二日,一名二十歲少婦遭被告非禮及毆打。三名受害者經認人手續後,均指認被告。
主控表示,被告有一次企圖爆竊案底,擔心被告保釋外出後再犯事。辯方則有保釋申請,指被告曾光顧受害妓女,案發地點有他指模並不出奇,事主沒有受傷痕迹。被告現替快餐店送貨,月入約四千元,與年邁父母同住,願意交出一千五百元保釋。裁判官直指案件嚴重,拒絕被告保釋,將案件押至十二月十二日再訊。
被告另案被控於今年一月十三日,在石蔭邨一單位爆竊,偷取一部相機及八包香煙,共值一千三百多元。該案亦押後同日等候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文件。
案件編號:TWCC3790&37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