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界贊成發牌制

物業管理界贊成發牌制

【本報訊】由於老牌物業管理公司屋宇管理8月因欠債被申請清盤,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建議設立發牌機制,監管物業管理公司。新鴻基地產(016)旗下管業公司康業服務董事總經理鄺正煒表示,業界普遍歡迎引入發牌制度,但對設立賠償基金則意見分歧。
兼任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副會長的鄺正煒,昨日出席一電台節目後表示,該會正安排與政府有關部門開會,商討為管業公司引入發牌機制的可行性。業界亦有就設立發牌機制及賠償基金開會討論,初步意見是,普遍贊成發牌制度,但希望將費用盡量降低及簡化發牌程序,以免影響中、小型管業公司的經營。

設賠償基金意見分歧
至於效法旅行社設立賠償基金,一旦管業公司倒閉,業主可獲得賠償的建議,業界則意見不一。鄺正煒稱,中、小型管業公司恐會增加負擔,業界亦對基金的資金來源、如何營運及索償標準等有疑問。他又相信若業界自律,加強自我監管,政府加強宣傳予以配合,業主自發進行監管,不只依賴政府透過發展制度監管管業公司,則可望達成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