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裘大否認收賄舉證不在港

陳裘大否認收賄舉證不在港

【本報訊】歌星陳奕迅父親、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涉貪污案,辯方大律師昨出示銀行及出入境紀錄,力證陳裘大從沒有收受特赦證人賴細生一分一毫,賴雖曾向陳裘大求助,但陳已表明無能為力及不恰當,而賴卻堅稱:「我毋須要作呀!」
已辭退上巿公司耀生行(集團)有限公司的特赦證人賴細生昨續接受盤問,辯方大律師GrahamHarris出示賴細生的銀行紀錄,顯示賴聲稱於九九年六月十日曾提取九萬元作賄款,但紀錄顯示同日有一筆九萬元現金存入另一銀行戶口,陳根本沒有收過所謂賄款。

出示出入境記錄
辯方又指,賴稱會在提款當日或一、兩日後把賄款交陳,其中一次指稱於○○年五月十九日提賄款,根據出入境紀錄,陳於同月二十日至六月四日不在港。
賴表示曾試過找陳時他正休假,賴解釋他能詳細記得交賄細節,驅車往何文田兜圈然後送陳返房署辦公室、酒店午膳或是送陳往跑馬地,賴說:「通常啲大數,佢都會叫我車佢去跑馬地,三十五萬、二十三萬、十八萬咪大囉!」
賴承認多數是他相約陳共進午膳,席間曾向陳投訴房署,要求幫忙,對方曾表示無能為力。辯方續指,陳在電話中提及「6」字,只是提議在地盤加多6名工人,並非索賄,賴回答說:「加工人以前已經加咗好多!」
五十八歲被告陳裘大,被控十五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3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