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倉務員在上班時分的地鐵車廂內,多次以下體頂撞一名中學女生小腹,女生忍無可忍推開他,反再被他以手指「篤」下體,女生揚言報警,青年欲逃走時被乘客制服,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判刑。
二十歲被告林堅城,任倉務員,被控於今年九月十六日,在將軍澳地鐵站的地鐵車廂內非禮一名女子。
事主昨供稱,案發日早上八時,她身穿校服乘地鐵趕往上學,她倚在座位與車門之間的玻璃站着,站在她左邊的被告突然用手環繞她胸前,抓住事主身旁兩邊的扶手,完全將她夾在被告與玻璃之間。
被告與事主面對面站着,兩人距離只有一呎,其間事主感到小腹與盆骨之間遭硬物頂撞四、五下,她感覺被告正以下體撞向她,遂怒目瞪住被告,但被告只冷冷望了她一眼,事主用手推開他,並着他讓開,被告沒有反應,事主再大力推開他,此時被告以手指由下而上「篤」事主的下體,事主怒斥說「你做乜嘢?」,並致電男友將事件告知對方,事主向被告表示會報警,着他不要離開,被告瞬即轉身逃走,事主大叫要求其他乘客協助捉住被告,被告終被其他男乘客制服。
案件編號:KTCC598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