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款二萬帶佛像入倉<br>懲教員收酬候懲

索款二萬帶佛像入倉
懲教員收酬候懲

【本報訊】畢業於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的二級懲教助理,為了要錢籌辦婚禮,主動向囚犯提出攜帶違禁物品入內,並索酬二萬元,囚犯其後要求帶「精靈仔」佛像入倉,被告其後遭廉署放蛇行動拘捕,昨於屯門法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成,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以待領取背景報告判刑。

聲言「要乜有乜」
二十七歲被告羅偉聰,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身為二級懲教助理,在無合法權限下,接受二萬元的利益,以傳送未經許可的物品,給一名赤柱監獄的囚犯姬錫康。
案件透露,被告於去年十月接觸事主,開價二萬,問他需否攜帶違禁物品入內,還聲言「要乜有乜」,事主遂要求被告帶入「精靈仔」佛像及耳筒,並給其母的電話予被告,囚友獲悉事件,遂向廉署舉報,被告稍後多次催促事主交易。
至去年十二月,被告急需金錢籌辦婚禮,要求事主聯絡親友,促成有關交易,廉署遂採取放蛇行動,派出卧底人員假扮事主朋友,與被告進行交易,被告在紙巾上寫下自己電話及銀行帳戶號碼交卧底,接過對方放有佛像及二萬元現金的袋後,聲言「以後帶嘢入去,就唔使畀錢」,被告隨即於離開時被捕。
裁判官審訊期間斥被告身為公職人員,應該阻止他人攜帶違禁品,現反而自己帶違禁品入倉。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畢業於聖保羅男女中學,任懲教署五年,父母已告退休,其妻任職銀行,此案令他飽受沉重壓力,失去退休金及穩定工作,要求法官輕判。
案件編號:TMCC11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