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死亡原因 - 李敏

真正的死亡原因 - 李敏

也許是受過新聞系的訓練,看報紙時常會抱懷疑態度,尤其抗拒現時流行使用的說明圖片,因為那些設計圖片的逼真程度可能擾亂尋找真相的程序。
譬如說近期一宗妻殺夫案,報紙新聞可以仔細報道出命案發生前夫妻之間的爭執內容,其中包括因夫提出離婚而令妻動殺機,記者不在現場而報道卻有現場一樣之感,彷彿是在死者床下底生活了好一段時候。
很自然會問資料來源可靠嗎?
當然,記者是可以透過警方得悉大概,但到底是誰告訴記者命案前夫妻之間的私人對話?感覺上警方是沒有必要向記者交代這種細節。
又例如墮樓案,報紙新聞往往比法醫官和警方更早斷定死亡原因(CauseofDeath)和死亡方法(MannerofDeath)。
死亡原因通常是指生理上生命結束的原因,如性交引致心臟病發、槍傷引致失血過多;而死亡方法則分為自殺、他殺、自然死亡、不能確定等等。
即使確定是有人自殺,報紙新聞往往會在自殺者的尋死原因上大做文章,是因為退休抑鬱症!是因為怕升職壓力大!是因為眾說紛紜!
但我個人以為當中猜測和堆砌成份極高,一切只是外人怎看這宗自殺,而不一定是自殺者心理所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