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貨櫃車司機被控不小心駕駛,月前安排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期間,涉嫌將文件投擲女主控官,因此再被拘控。涉案司機昨日在法庭否認毆打女主控罪名,案件押至明年二月六日,並轉往北九龍法院審理。被告林馬光,四十八歲,報稱司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項普通毆打罪;指他於今年八月二十二日,在觀塘鯉魚門道觀塘裁判法院第二庭,襲擊檢控官區詠儀。
林馬光庭上否認控罪,代表律師指出由於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發生,要求將案件轉解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辯方又向法庭投訴,指出案發後被告遭四名便裝警員毆打,他被送往聯合醫院檢查,發現頭、腰及手部受傷。
裁判官郭偉健表示,由於案發的主審裁判官為總裁判官李瀚良,他的辦公室位於九龍城法院,為了避嫌拒絕被告的要求將案件交由九龍城裁決法院審訊。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至明年二月六日,轉往北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准被告以現金二百元保釋候訊。
被告林馬光在庭外對記者大吐苦水說,該案發生於今年一月十六日,當日早上七時許,他駕着貨櫃車駛至新蒲崗彩虹道,一輛旅遊巴士與九巴碰撞,再撞向他的貨櫃車油箱,卻被警方無理控告不小心駕駛。
林表示,該案最後被判罪成罰款一千五百元。他就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但最終被高等法院駁回。
案件編號:KTCC74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