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九龍文娛項目備受爭議,輿論指將項目交由發展商營運,以地產補貼文化藝術發展,將其淪為地產項目,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昨強調:「絕唔會使到呢個計劃淪為只包含二流文藝設施嘅物業發展項目。」另一方面,新鴻基地產(016)副主席郭炳江表示,數年前已對管理文化業務進行研究,認為應以新概念管理文化事業,「若以現時的營運方式,實蝕本!」
曾蔭權昨日就備受爭議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接受立法會質詢。他激動地說:「有地產商透過種種方法施壓……但市場有3萬億資金流離浪蕩,想立根,想搵項目投資,而且現時投資的利息最低,在這情況之下,好明顯應該唔能夠阻遲採取一種方法,利用私人資源,盡快投放在這計劃上。」
他指出,現已有11個實力雄厚的機構,以書面向政府表示有與趣承辦該發展項目,「若然沒有一份建議書達到政府要求,我們寧願放棄這項計劃。」
早前透露有意競投西九龍文娛項目的郭炳江預期,該項目於明年正式推出時,相信最少有6至7個財團競投。他指出,數年前已對項目進行研究,物色具管理文化藝術設施經驗的人士,以及研究如何管理。郭氏又稱:「管理文化事業要有新概念,不同用現時的管理方式,(否則)實蝕本。」但他不肯透露具體營運模式。
對於政府以單一發展項目形式批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將令中、小型發展商難與大型發展商競爭,曾蔭權表示,若將西九龍項目拆細,將令區內設施分布於各個分拆部份,無法達致「地標」的目標。
他又稱西九龍發展計劃,容許中小型發展商合併一起做,同時有關當局也會爭取,有彈性地處理有關承擔問題的條款,令中、小型發展商可組成財團參與。
港府以文娛藝術區內的商業用地,作為給予發展商營運文藝設施的補貼,有評論擔心項目最終將會變得名不副實、「數碼港」事件翻版,故曾氏昨日在會後表明,為免杜絕發展商透過灰色地帶,更改地皮用途,政府明顯收緊發展商的標書內容。
曾蔭權表示,投得項目的發展商,簽訂初步及最後計劃協議時,樓宇面積等規限會列明在批地條件中,及列入城規會法定規劃大綱內,故發展商不可能繞過城規會,任意要求更改列明的布局、發展密度及發展方法,因為任何變更均要得到政府批准及向城規會申請。
另外,政府又新訂立「履約保證金」,避免發展商營運文化項目出問題,爛攤子要由政府承擔。根據新政策,政府有權終止未符合標準的營運者經營權,接手所需的額外費用,便由已繳付的保證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