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你係咪差人拉我屙尿?」速遞員酒後在後巷小便,不滿有男人「昅」他,一言不合毆鬥,雙雙頭破血流,他取走對方跌落地的手機逃走,後因涉扑頭打劫被捕,羈留達十個月,這宗扑頭劫疑案昨有戲劇性發展,法庭鑑於男事主口供疑點重重,加上速遞員突然承認一時貪心偷竊,遂予輕判,讓他即日釋放。 記者:梁偉強
二十五歲被告鄭業昌有十二次案底,包括多次偷竊,犯案後頭部傷勢比事主更重,原否認一項打劫罪,已在高院審訊兩日,控方在四十四歲男事主周建中作供後,決定加入一項交替性的偷竊罪,鄭承認因一時貪心偷竊。
高院法官高嘉樂昨對陪審團解釋,事主口供與案發現場繪圖及相片所示,大有出入,顯然除事主所述,尚發生其他事情,法官斥被告不誠實地乘機取去事主手機,但鑑於本案案情,遂判已羈留多時的被告,即日釋放。
根據事主口供,他今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獨自走入九龍城棗梨雅道一號後巷,擬到亞皆老街乘巴士返家,染金毛的被告尾隨着他,突然用磚扑他頭,他執起木方還擊,也擊中被告頭部,被告搶去他手上一部灰色的「諾基亞8250」手機逃去。
不過,根據繪圖及相片,現場共有三大灘血迹,而懷疑是武器的石頭及木方,其位置也大有蹊蹺,譬如警方發現木方之處,與事主聲稱遇襲地點,相隔竟有十米。
此外,辯方亦提出疑案的另一版本,原來被告當日在附近便利店與友人喝酒後,走入案發後巷小便。
事主行經該處,卻徘徊不去,「昅」他小便,被告大感不悅,說:「你係咪差人拉我屙尿?」豈料事主罵道:「關你×事!」一言不合,事主首先動手打人,二人在地上扭打,糾纏了大約四至五分鐘,被告自知不敵,欲逃走時,發現有手機跌在地上,於是順手取去,後來才知道不屬於自己。
案件編號:HCCC11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