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言章:國內金融改革落後形勢

必言章:國內金融改革落後形勢

十月三十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大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終結,被告孫大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處罰金十萬元。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研究統籌員 蕭滿章

這孫大午究竟犯了甚麼罪獲得如此下場呢?據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大午集團原是一民營企業,孫大午為其董事長,大午集團由於長期不能從銀行獲得資金,只好自行開拓發展業務所必須的資金來源。

限制私人企業發展
具體方法正如一審宣判中所言:「大午集團二○○○年一月至二○○三年五月間,以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諾不交利息稅等方式,出具名為『借款憑證』或『借據』實為存單的制式憑證,向社會公眾變相吸收存款1,627單,共計1308.32萬元」。不獨如此,大午集團更在鄰近村落開了三十多個代辦點,比起國營的金融機構為顧客提供更多方便。
孫大午一案揭示了中國金融改革,特別是銀行嚴重滯後於市場改革這一現實。中國自七八年改革開放以來,市場改革的進度有目共睹,隨着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其在經濟中的重要性日漸減弱,代之而起的私營企業(國內稱民營企業)發展迅速,不斷在各行各業中取替以往國營企業的主導地位。

起初私營企業家在企業規模還不大時仍可靠自己的儲蓄和朋友間的借貸維持營運,然而隨着企業不斷壯大,這有限的資金來源根本不能滿足私營企業進一步拓展業務的必要。進一步發展私營企業所需的資金需求很大,資金缺口成為阻礙私營企業發展的最主要瓶頸。為了獲得資金,很多企業家都不惜鋌而走險,孫大午一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私有企業對發展資金極度渴求,意味着金融業有利可圖,為甚麼這圖利的大好機會卻沒人問津呢?
答案是政府管制。中國四大國有銀行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國有企業,私企很難從這渠道獲得資金,而現有政策又以保護國有四大商業銀行的市場壟斷地位為重心,因此把進入門檻訂得很高,人為地限制欲在這行業一展身手的企業家。就是如此,資金的錯配問題十分嚴重。低效的國企不斷把稀有的資金轉化為無人問津的庫存,發展空間極大的高效私營企業卻面對資金緊絀的命運。

難以吸納失業人員
這政策不良後果很多,重要的有兩個:一、私營企業為了獲得發展所需資金,不得不千方百計像孫大午一樣籌募資金。沒有正式法律規範下的金融活動,很容易被一些全心騙財的人利用,帶來金融市場的不穩定,令決策官員錯以為放開金融管制必帶來金融波動,令他們不敢大刀闊斧的改革。二、維持這管制對四大國有銀行相當有利,故他們將千方百計保護這管制,拖慢改革步伐。此所以為甚麼利率自由化和盛傳已久的民營銀行試點等金融開放改革都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銀行業改革滯後的代價可能很大。當前由於國企改革不斷製造新的失業人員,若高效的民企因資金短缺而失去發展動力,未能為失業及下崗的國企工人提供就業機會,長此下去,社會穩定很難維持。中國銀行業改革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