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昨傳召特赦證人、上巿公司耀生行(集團)有限公司主席賴細生作供,他指替陳裘大向第二低投標價的公司負責人索取賄款,一開價高達二百萬元,直言:「我驚攞得少,佢(指陳裘大)唔高興!」
在本案牽涉多宗貪污交易的賴細生供稱,九八年一月,耀生行有限公司以九千二百多萬元投得黃大仙上邨一期重建工程地盤的電氣材料安裝工程合約,比第二低投標價的佳定工程有限公司所出的一億元少近八百萬元,他遂再計算始發覺計錯數,若耀生行承辦該合約,要蝕約五百萬元。
賴續供稱,開標後數天,陳裘大主動致電問他:「點解你落咁平,係咪計錯數?」其後陳裘大相約見面,他詢問陳,若他退標會否遭房署「釘牌」,陳解釋,只要兩年不發生兩次退標事件,不會有事。陳向他披露,已與佳定的張定邦接觸,把工程判給佳定,而非耀生行,陳還要求他致電張,叫張「識做,搞掂佢」。當時他明白「識做」是向張索取報酬。
賴指出,雖然他不認識張定邦,但也按陳指示致電張,相約到酒店的咖啡室見面,他一抵達便直接向張說:「阿Sir(即陳裘大)叫你識做就搞番點佢!」雖然陳沒有講及要多少錢,但既然該合約達一億元,他便開價二百萬元。他又供稱:「我驚攞得少,佢唔高興!」然而,張認為價錢太貴,還價一百萬元,他則向張強調說:「唔係我要,係阿Sir要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