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逾三千六百名懲教員控告政府違反僱傭合約,追討至少二十億元「通宵隨時候召」賠償一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懲教署署長彭詢元(圖)作供時強調,通宵隨時候召(overnighton-call)與留宿候命(sleep-instand-by),並非如申請人所指相同,因在監獄候命,心情與壓力與在監獄外候召,完全不同。
彭詢元指出,留宿候命隨時要奉召工作,而且要在一兩分鐘內抵達現場,監獄時有囚犯自殺,留宿候命的同事須以最快時間,幫夜更同事救人,即使無事發生,每星期均有演習,以評核留宿候命同事的反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6883/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