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就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引起了到底應交給單一的地產商發展,還是應「斬件」由眾多地產商分別發展的爭議,於是董政權的這個大規模的發展規劃才受到公眾較多的關注。單一或「斬件」,是由於過去數碼港批地曾引起眾多地產商抗議的經驗而延伸出來的問題。數碼港原先說是高科技項目,而最終變成地產項目。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現在說是文化項目,但最終會不會仍是地產項目呢?二百四十億的投資,香港肯定只有兩家大地產集團才能揹得起,這個項目會不會又是一個「益」大地產商的項目呢?這是引發爭議的底蘊所在。
然而,更根本的問題,不是由單一或「斬件」去發展,而是在西九龍用四十公頃的優質海旁土地,發展一個文娛藝術區是否必要?搞這樣大的項目,有沒有請獨立的海外顧問公司作過可行性研究?這個文娛藝術區的服務對象是誰?是本地市民還外來遊客?若是本地市民,又以哪一個階層的市民為主?若是外地遊客,又以哪一個地區的遊客為主?是西方社會的遊客,還是內地來港自由行的遊客?文娛藝術區的博物館及演藝場所,是以發揚本地文化為主,還是以展示外國的藝術品及讓外來的演藝團體的演出為主?進一步來看,是香港的定位是甚麼?文化政策是甚麼?
這些問題,董政權均沒有作過討論,或只是在少數人中作討論,並未拿到社會上討論,也未在文化界中作廣泛諮詢。數年前,董伯曾委任張信剛成立一個文化委員會,並作過一些弘揚中國文化之類的建議。但文委會在今年三月突然無疾而終?為甚麼突然消失了?沒有人知道。也許這就是董政權的神龍見首不見尾的無厘頭施政方式。
至於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政府倒是有一個完好的網頁供關心人士瀏覽,也印有宣稱政府不負上法律責任的宣傳小冊子。據小冊子報道,政府已經在早兩年作過一次「徵求概念方案」以發展這四十公頃土地的國際性比賽,結果由FosterandPartners所領導的小組奪得冠軍,概念是以一個天幕覆蓋發展區及以穿梭列車系統連貫區內各項設施。政府的規劃是要在這個文化設施區建三間大小不同的劇院,一個至少有一萬人入座的室內演藝場館,由四間博物館組成的博物館群,一個藝展中心,一個可供進行水幕及激光表演的海天劇場,一個大廣場……。
規劃固然是大了。但七百萬香港人能養得起這樣的文化設施區嗎?現有的博物館及演藝場所是否已經不敷使用?在文化設施區要搞的,是陽春白雪的文化還是下里巴人的文化?沒有答案。
除了好大喜功之外,我們根本看不到搞這樣的文化設施區有甚麼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