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廣船(317)公布,中國證監會廣州證券監管辦公室8月進行例行檢查後,發現該公司在公司管治、訊息披露及財務管理均有不足及疏漏,因此已擬定整理改革措施。港交所(388)則表明,對於該公司及其董事可能違反上市規則,保留採取行動的權力。
為回應中證監的巡檢,廣州廣船發表整改報告,列出該公司出現一系列問題,首先是該公司與大股東之間關係分割不夠明確,兩名副總經理在大股東旗下公司兼職;公司規章制度不完善,例如決策上仍沿襲部份國企做法;關連交易審批程序不規範;兩名獨立監事的身份不獨立;會議紀錄欠完整。該公司在披露方面也有問題,例如年報漏報關連交易,對個別特殊會計處理方法未有充份披露。
整改報告又指出,01年廣船有關營業外支出及國債投資收益的會計核算、02年固定資產盤盈收益的會計核算,以及對子公司榮廣公司的審計,均違反會計準則規定。有關貨櫃產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及相關遞延收益的會計核算,也違反中國會計制度規定。
廣船強調,有關上述的要求和規則,不會導致該公司01及02年度按香港會計原則所編製的財務報表須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