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豪門棄婦 - 李怡

李怡專欄:豪門棄婦 - 李怡

王見秋事件以他的宣告辭職而落幕,但實際上事情並未結束。儘管董伯拒絕回應,民政事務局局長也沒有出席立法會的特別會議,但並不意味着這兩人對事件的責任可以輕輕卸去。因為王的離職,留下了一堆疑問:為甚麼董伯會委任一位年事已高而且完全沒有公共行政經驗、甚至不敢面對媒體、不敢面對立法會議員質詢的人,去擔任平機會主席這個體現香港走向「機會平等」之路的重要職位?為甚麼上任三個月就鬧出這麼大風波以至要辭職?更重要的是,董伯和民政事務局怎樣回應王見秋在辭職聲明中的幾點指控。
王見秋的第一個指控,是指控「全港報刊聯手」對他的「攻擊」,他是以「一己的力量」「難以抵擋」全港報刊「無理」「公審」的情況下,被迫辭職的;王的第二個指控,是指這是「一場政治鬥爭」,「對個人來說,更是一場政治迫害」;王的第三個指控,則直接指向委任他的權力來源,他說:「在最後關頭,我突然發覺,我並未得到應有的支持。我感到非常失望,此種最後被離棄的感覺,使我懷疑我的堅持是否再有需要……」

「全港報刊聯手」,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政治鬥爭」的背後含意,有待王見秋釐清,關鍵在於王提到的「被離棄」。
據《信報》報道,王的感到「被離棄」,是在他請辭的前一天晚上,在與何志平、廖長城和鄔維庸會面時,何志平與廖長城表示,他涉嫌收受富商提供免費機票事件,即使廉署調查後,因時效問題不能提出檢控,當局亦有權以他隱瞞為由,取消向他發放退休金。因此,他們建議他辭職。
換言之,政府威脅取消長俸來迫王見秋辭職。但為甚麼王見秋要用「離棄」這個詞呢?這個詞的含意有曾經被「愛寵」、曾經被充份信任,而最後發覺得不到「應有的支持」的意思。「離棄」使人想到的是「豪門棄婦」。

根據王見秋這段「被離棄」的講話,合理的懷疑應該是:董政權一直以來對平機會的作為已感不滿,覺得反歧視的種種行動,對政府、公共機構特別是商界有不利的影響,一直以來都自命要保護商界利益,及強調要降低香港的營商成本的董伯,更會認為平機會的所為無異增加了香港的營商成本。撤換胡紅玉是去年已有此意。難得這個退休大法官聽教聽話,上位後有人問他有關反種族歧視法,他說:「老細未叫我講,我不會講。」因此,他上任後的「炒余」行動,縱不是「老細」叫他做,至少也是體念「上意」的做法。他認為「老細」至少應在「炒余」的事情上給他「應有的支持」,結果不但沒有,反而要把他迫退,因此才有「被離棄」之感。
要深入檢討的,是董政權有關「機會平等」的理念,以及這種由一個人獨斷的「委任」程序。

更正
十一月五日《「神舟」揭秘》一文末三段「我國『聯盟TMA-3號』」,「我國」應為「俄國」之誤。 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