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生客戶失35萬入稟索償

恆生客戶失35萬入稟索償

【本報訊】恒生銀行優越理財戶口一名客戶,報稱去年四月遭人冒其身份轉走大部份存款,由於銀行稱冒充者行事時沒有出示有效銀行卡,事主指控恒生疏忽,沒有核實轉帳人身份,變相助長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轉走存款,事主指恒生不肯賠償,事隔一年半後,昨日終於入稟高等法院索償。
銀行界人士表示,這類理財戶口的確可以在無卡的情況下轉帳或提款,但一般情況下,必須有戶主的身份證、戶口號碼及簽名三種核實方法。不過,若提款者能說出戶口號碼、寫出相同的簽名式樣,但出示假身份證,銀行職員亦有可能「中招」。
他承認,以身份證核實身份無疑有問題,相信新智能身份證可杜絕假證的情況。他表示,曾遇過有人利用假證開戶,並且不知如何,知道了他人的電話理財戶口號碼及密碼,成功將他人戶口的錢轉走。

不滿銀行疏忽
他認為,某些醒目的職員,若發現戶口的提款模式與平常有異,如突然出現大額提款,便應該加倍核實身份,相信可減低類似騙案的出現。
恒生發言人昨回應說,案件的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不便評論。
本案原告葉偉光(譯音)在入稟狀指出,他於○○年四月在恒生銀行開設戶口,獲發一張銀行卡,去年四月十日早上,他的戶口結餘為三十五萬元,同晚他擬在櫃員機提取一萬元時,卻不得要領,原告當時以為是櫃員機故障,沒有報警。
次日一早,他親臨銀行提款,但職員告知他日前有人以其身份,存入一張面額二十八萬五千元的支票到他戶口,但旋即把三十五萬元,轉帳到一個在沙田分行開設的戶口,原告立即報警,並到沙田分行了解情況,該分行的職員表示,有人在四月十日手持據稱屬他的身份證,進行了上述的支票存入及轉帳,但過程中沒有出示銀行卡,該支票後來亦告「彈票」。
原告不滿銀行在沒有要求轉帳者出示有效銀行卡的情況下,便將原告的戶口結餘資料告知轉帳者,更沒有因此起疑,而致電原告核實轉帳者的身份,變相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而幾經要求,銀行始終不肯退還失款,他為此失去流動資金,喪失商機,故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A413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