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補習教師涉嫌在租用的單位房間內,藏有價值逾二十九萬元的大批私煙,遭海關破門入屋撿獲,被捕女教師控以一項管有應課稅物品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女被告辯稱一直將涉案房間分租其他人,並不知悉房內藏有私煙,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裁決。 記者:蔡曉楓
二十九歲被告陳玲玲,報稱教師,否認一項管有應課稅物品罪名,控罪指她於今年五月一日,在鰂魚涌惠安苑一單位內,管有十九萬六千多支未完稅香煙,總值二十九萬四千六百多元。
海關人員昨供稱,今年四月三十日晚上,海關人員突擊搜查鰂魚涌的涉案單位,在該單位的二房東男子汪堤鴻面前毀壞掛鎖,並破開其中一房間的房門,關員在五十呎的房內發現三個大袋及一個紙箱,內藏涉案香煙,查問下汪表示將涉案房間分租予被告。
二房東汪堤鴻則表示,他於○一年六月將涉案房間租予被告,他雖然並非居於涉案單位,但他曾經見到被告與懷疑是其母親的女士等人,手挽一些手提包或旅行袋進出房間,但袋內藏有甚麼東西則不得而知,今年四月,汪到上址收租,但已經與被告失去聯絡。
被告昨自辯時供稱,她在康怡一間補習社任職數學及國語教師,於○一年向二房東汪堤鴻租下涉案房間,便一直將房間再分租予其他人,其間租客退租時才會交收鎖匙及清潔房間,閒時會到該處收取水費單,而租客更換房門鎖時會通知她,但她不會配備房門鎖匙,直至今年四月,她將房間租予一名賴姓男子,但控方指該名賴姓男子正在服刑,被告表示對此全不知情,並不知道房內藏有甚麼物品。
案件編號:ESCC189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