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檔出沒銅鑼灣 數小時扒9手機<br>兩雙程證女神偷判囚

拍檔出沒銅鑼灣 數小時扒9手機
兩雙程證女神偷判囚

【本報訊】兩名持商務簽證來港的內地女子組成扒竊黨,於銅鑼灣及旺角等地區出沒,於短短數小時內共偷去九個手提電話,遭便衣探員拘捕,人贓並獲。兩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偷竊罪,被判入獄兩年及十八個月,法官判刑時表示,內地人來港扒竊案有上升趨勢,兩被告在短短數小時內扒竊九個手提電話,證明二人為專業的扒手及非常成功的組合。 記者:梁家亮

法官又表示,持雙程證來港的兩名被告,事發前亦曾多次來港,本案比普通或單一的案件嚴重,乃有組織的罪行,遂判有前科的首被告兩罪共入獄兩年,次被告則入獄十八個月。

曾23次進出香港
案件主管高級督察何國安庭外表示,兩被告以商務簽證來港,她們可於三個月內自由來往香港,調查發現兩被告於被捕前曾二十三次進出香港,大多數均即日來回。由於警方近來收到多宗投訴,港島總區特遣隊展開偵查,於銅鑼灣及灣仔的旺區進行反扒竊行動。何表示,該些內地扒手專門選擇一些疏於看管自己財物的對象,然後跟蹤「獵物」,待有機可乘時下手。
控方指首被告於○○年曾有一次同類案底被判入獄十個月,當時被告以另一姓名的身份犯案,但警方其後查驗指紋證實為同一人,次被告並無案底。
首被告呂悅桂與次被告周照如,同為四十四歲及來自新會,控罪指二人於今年八月三十日串謀偷竊,呂悅桂則加控於同日處理贓物罪名。

崇光門外尋獵物
案情指出,於事發當日,兩名便衣探員於銅鑼灣一帶巡邏,發現兩被告於崇光百貨門外不停留意途人,認為二人形迹可疑遂加強監視,見兩被告尾隨一名單身女子進入地鐵站,並不時盯緊該女事主的LV手袋或手提電話,被告其後緊隨女事主轉車到旺角站,探員聽到首被告向次被告表示已成功竊取九個手機,探員於是上前拘捕兩被告,並於被告的袋內搜出九部手提電話及一張已報失電話卡。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育有兩名子女,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來港為賺錢養家,要求法官輕判,若被告入獄便無人照顧子女,但不為法官接納,認為被告犯案前應想及犯法的後果。
案件編號:DCCC9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