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兩種平等 - 李怡

李怡專欄:兩種平等 - 李怡

平機會主席王見秋在躲閃了十多天以後,今天躲無可躲,被迫要到立法會去當他曾經說過的「罪人」角色了。
社會上的主流意見,都認為王應該下台,而董伯在委任王的問題上欠缺考慮,及有不滿平機會以前所為之嫌。但社會上也有少數聲音,認為平機會是可有可無的機構,政府花這麼多經費去維持一個向政府、商界及公共機構挑剔的組織,並非必要,甚至認為王見秋為節省資源而解僱余仲賢亦無可厚非。
平等機會委員會是一個可有可無的機構嗎?
平等,是人類社會追求的最普遍的價值。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是西方法治社會的基礎;今天中國仍然宣稱在實行的社會主義以及要追求的共產主義,目的也是為了人人平等。我們從年輕時候起,就有追求平等的觀念。今天世界上,即使是壓迫、剝削他人的人,口頭上也是說人應該平等的。
然而,社會主義追求的,是分配的平等。這其實不是真正的平等,因為人有智愚之分,勤懶之別,知識水準不盡相同,對社會的貢獻也有大有小,如果一律將財富、將所得平等分配,那麼對貢獻較大的人就不公平,而且也鼓勵了不求上進的懶人。
因此,一個合理社會所追求的平等,應是機會的平等。也就是說,不能因為種族、家庭出身、性別、貧富、年齡等等的不同,而予以不同的機會。社會對所有人,都應給予平等的機會。

如果說,「一國兩制」中的中國大陸那一制,是追求分配的平等的話(當然現在也變質而全面「走資」了),那麼香港這一制所追求的,就是機會的平等。
當然,機會平等是目標,事實上資本主義社會也沒有任何國家做到真正的機會平等,但總的趨勢,是向着機會平等這個方向發展。西方成熟的國家,近年來不斷地通過種種反歧視法案,就反映了這種趨勢。
香港在一九九六年成立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是要與這種國際社會的趨勢接軌。它不應是裝飾品,而是要設立這樣的機構去糾正社會所有機會不平等的、帶歧視性的現象,使香港變得更公平,更健康。它的存在,可能對一些有意無意地實行着某種程度的歧視的政府機構、公共機構或商界不利,或使商人增加營商成本,但倘若因此而使社會變得更公平、更少怨氣,那麼歸根結柢是有利於社會的健全與發展,也是有利於營商環境的。
平機會成立以來,已建立起公信力,尤其是在升中派位涉及歧視的問題上,與政府對簿公堂,使市民相信若遭歧視,平機會是他們可以信賴為他們出頭的機構。
一些公共機構和商界,也因平機會的存在,而約束他們可能被指為機會不平等的行為。香港社會在進步中。
王見秋上任幾個月的行為,說明他不僅口頭上說「行動科總監毋須人權專家擔任」是如何地荒謬與無知,而且他本人,也恐怕弄不清「機會平等」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