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里奇韋的認罪內容與犯罪學家對他的背景分析,他的殺人動機源於對女性的憎恨,及難以抑制的殺人慾望。他自己歸咎於酒精與藥物、三次婚姻失敗以至睡眠不足等,但承認「我也不知道這是病,還是單純想殺人」,更對殺死妓女感到「驕傲」。
他視妓女為「垃圾」,先姦後殺然後拋掉;他不挑種族,「較喜歡(殺)白人,但黑人也可以」。他喜歡勒死受害人,不喜用刀或槍,因為徒手殺人感受更貼身,更有快感。
有專家指他把殺妓女當作消閒活動,「享受由此帶來的權力和控制慾」。他自己所說,姦屍可助他消磨時間及抑制一下殺人慾望,但「只頂得住一兩天」,很快再尋活口。他對警方找到受害者屍體不快,因覺得那些是他的「財產和收藏品」。
里奇韋少年時代已顯露兇殘性格和性衝動。他曾大笑用刀刺傷一名六歲男童,也曾令一隻貓窒息致死。他尿床至十三歲,自稱某次母親為他洗澡潔淨性器官時,竟也激起他的性衝動。他想過刺死她,或殺母後碎屍,最後改為幻想與妓女一起淋浴。他首次召妓是在加入美軍駐守菲律賓時。
他結過三次婚,育有一子,但家庭生活反而激發他對女性的憎恨。首任妻子在結婚不足兩年後,因另結新歡與他離婚,他怒罵她是「妓女」。第二任妻子透露,他喜在樹林中做愛並曾勒她的頸。
他甚至利用兒子來哄騙受害人,讓受害人看兒子的相片,帶她們回家看兒子的房間,讓她們放下戒心。他喜歡在家殺人,下手前叫受害人先上廁所,免她們「弄髒床」。
路透社/《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