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準試政策太僵硬

基準試政策太僵硬

中學教師簡培發

拜閱盧鋼鍇先生的《不須趕絕英語教師》鴻文,文中提到至○六年英語語文科老師將會出現短缺現象,部份見解筆者認同。但對於何解到○六年便會出現英語語文科老師短缺呢?筆者之見,市場上該不缺具質素的英語語文教師,出現這樣的危機與教統局推行僵硬政策有關。

放寬投考者資格
記得在推出語文基準試時,羅太曾大聲吶喊,呼籲商界人士投身教師行業,提高香港學生英語水平。教統局規定英文科教師最遲要在○六年達標;基準試共考五張試卷,其中四張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投考,問題出在第五張的「課堂語言運用」試卷。按政策規定這張試卷必須為現職的英文科老師才有資格投考,非現職的教師是不能投考這張試卷的,矛盾的地方便是出在這裏。
筆者的一位朋友,有近二十年教授英語語文科的經驗,很不幸,今年成了超額教師身份,在教席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好不容易入職一間特殊學校,但這家學校卻沒有設英文科。這位朋友因只差「課堂語言運用」試卷便達標,但礙於受僵硬的政策規定,她並非任教英文科的常額教師,故不能應考;她嘗試向教協求助,也苦於僵硬的政策規定,在協助上遇上困難。
試問有多少具英文質素的教師就是這樣被浪費或埋沒了呢?像上述筆者所提的只是冰山一角的例子。

現時還未到○六年,基準試已是「大過天」,滿城覆蓋。連聘請一個美勞科或IT職位,竟也在廣告要求求職者要有基準試資歷。但在這樣的政策下,有多少人能合乎資歷受聘呢?根本就是強人所難。
其實,基準試可考慮參考一些公開試的模式,只要投考者達至教師入職的學歷要求,任何人都可投考基準試。而「課堂語言運用」試卷,則可容許他們在入職教師行業後,給予限期前考核。這樣除可解決非合約教師身份問題,同時亦可吸納一些具英語質素的人士投身教師行業,對紓緩○六年英文科教師短缺的危機多少是有幫助的。

高官欠廣闊視野
香港教育政策一向混混亂亂、左搖右擺,構思政策的教育高官缺乏寬闊的視野,在推行政策前欠缺諮詢,一意孤行。當政策存有缺陷,或受到質疑時,就死撐硬撐,不理會因受政策影響的人,最緊要就是烏紗死抱。
工作十多年了,對教育的熱誠,教我心灰和沮喪。有天縱然沒有帶點漣漪離開,但不會傷感和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