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被投訴行政出錯,提早終止客戶之上網合約並收毀約費,導致客戶無辜被收數公司滋擾。
香港寬頻上網服務用戶戚先生投訴稱,早前他取消合約,並已按規定書面向香港寬頻提出及繳清所有費用,早前他竟接到由香港寬頻委託之收數公司通知,要求他清繳八百多元欠款。
他大感詫異,對無端被收數公司滋擾甚不滿,即向香港寬頻投訴,職員口頭承認公司出錯,他要求香港寬頻書面解釋,以確保將來不會再受滋擾,卻被拒絕。
香港寬頻回覆本報查詢表示,一般情況下,客戶如欲終止上網服務,香港寬頻會於收到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的翌月第一日,正式辦理取消合約手續,因行政出錯,香港寬頻在接到戚先生取消服務書面通知九天後,已執行取消指令,因而令戚先生合約提早在優惠期內終止,而須賠償五百五十元。
香港寬頻稱,發現以上情況後,即豁免賠償及停止所有追討行動,並因應戚先生要求,向他發函解釋。
(○八二五○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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