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目標投資涉資源分配

理財智慧:目標投資涉資源分配

財務策劃的方式,是把所有短期(1至5年)和遠期(5年以上)的財務事項,以及一些可預期及不可預期的財務事項分為四類,分別是財政管理、應急計劃、目標投資及資產轉移四種。
早前本欄已談及過一些短期的財政管理及應急計劃項目,今天就讓我們看看一些較遠期的項目,就是如何為實現目標而投資。

快樂來自享用過程
傳統的經濟學會把投資視為「為未來消費提供資源」的一種手段。如果問一般人,為何要投資?他們大都會答是為了賺錢(回報)。但賺錢是否最終的目的?除了少數人會貯存大量現鈔,閒時把現鈔拿來把玩一番,從中得到快樂外,金錢實際上並不能直接帶來快樂。人們喜歡金錢,是因為其代表的購買力,能夠很容易便把它轉換成商品或服務,從享用過程中得到快樂(或經濟學上所說的效用Utility)。
因此,儲蓄或投資的最終目的,是要在未來能有一筆足夠資金,去達成一些消費的願望。這些願望中,較常見的有希望能累積到足夠的首期買入樓宇、有充足現金供子女出外留學,又或者能有一筆現金能供自己退休之後快快樂樂地生活。以上種種的願望,都是投資的最終目標。
只要有了目標,便可以按目標來釐定現在的儲蓄和投資分配──先計算每月能夠剩下的現金有多少,再按個人能承受風險的能力,計算出可以投資的物品有哪幾項,最後設計一個投資計劃去達到目標。
事實上,人類的慾望是無窮的,但財務資源卻有限,因此在制訂計劃之時,很多時會出現一個鴻溝(GAP),即按現時的投資計劃,並不能達到預定目標。要把這鴻溝刪除,一是把目標調低,或者改變投資方式,或多撥現有資源來投資。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