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王見秋解僱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及涉及申報利益風波,連日來遭傳媒大事報道。
王見秋任職大律師的女兒王穎妤,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壹週刊》較早前一期的頭條報道及內容失實,控告該周刊誹謗,申請禁制令以及要求賠償。
原訴人為王穎妤,被告人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總編輯左少珍。原訴人在入稟狀中表示,今年十一月五日出版的第七一三期《壹週刊》,封面及雜誌內其中多頁關於一篇標題為「王見秋醜聞揭愛女與富豪關係」的文章,包含誹謗原訴人的內容及字眼。
原訴人又指兩名被告人授權或促使有關誹謗報道在《壹週刊》的網站內刊出。
原訴人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被告人再次刊登涉訟的誹謗言論,及要求被告人就誹謗作出懲罰性賠償,連同堂費及利息。
案件編號:HCA4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