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惠娜在案發後因吸入濃煙,傷及咽喉,導致與警方會面時,聲線低沉,幾不可聞,加上丈夫去世,她不時激動落淚,歇斯底里地嘶叫,或急促說話,雖然警方已將一個「咪高峯」,遞到她面前,但會面錄影帶的音質仍然差劣,以致謄本亦多缺漏。
法官為此早已大感不悅,並指陪審團可能為「聽」錄影帶,花了不少時間,以致未能一早達成裁決。
該盒錄影帶共有五百多段,其中五、六段張惠娜的答案極不清晰,辯方需反覆「聽」帶,寫下遺漏的說話,並在負責錄影會面的兩名警務人員出庭作供時,向他們求證。因影音器材有別,警員能清晰聽到張惠娜的說話,並確認辯方提供的版本。
鑑於兩名警員能從容確認張惠娜的答案,法官倫明高對控方沒有一早澄清謄本缺漏,大為不滿,但控方大律師黎士傑解釋,警方已聽過錄影帶多次,部份內容始終無法辨認,而審訊開支是由公帑支付,資源有限,不能將錄影帶送往歐美等地,提升質素。
辯方大律師DuncanPercy昨接受訪問時表示,負責撰寫謄本的公司,斷不會反覆「聽」帶,控方實有責任澄清謄本缺漏,協助陪審團,當然陪審團要考慮的證據,始終是錄影帶內容,而非謄本內容。
辯方大律師指,辯方澄清部份內容,甚有價值,如張惠娜曾向警方表示,她無意傷害丈夫的一句話,便不在謄本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