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股票經紀妻子訛稱可內部認購中銀香港(2388)等股票,誘使四名股民交予六十多萬元投資,私自拿往買黑市期指卻失利。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法官判刑指被告以事主的資金拿往黑市投機跟賭博無異,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入獄十八個月。
事主楊先生昨在庭外指判刑過輕不公平,他考慮向被告索償,但擔心最後徒勞無功。楊稱自己一向透過銀行及股票行買股票,事發前於「金魚缸」認識被告,數次透過被告買股票均賺錢,對方聲稱可內部認購中銀,事主不虞有詐便投資十三萬元。
被告歐麗琼(三十四歲),家庭主婦。承認四項欺詐罪,指於去年四月至七月期間,騙去金額共六十多萬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丈夫為股票經紀,事發前被告經常流連「金魚缸」,注意股票動向,其間認識案中四名事主,被告並非有意侵吞對方金錢,因將涉款拿往黑市投機期指但失利,部份款項則在賭船賭光,被告對事件感後悔,要求輕判。
案發期間,被告先後向四名男事主訛稱可內部認購中銀香港(2388)、長江生命科技(8222)、德發集團(928)及林麥集團(915)的股票,獲得事主先後交出六十多萬元代購股票,但從未替事主購買有關股票,被告去年十一月到警署自首,警誡下承認欺詐。
案件編號:DCCC8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