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結婚賀禮 申請破產被揭發<br>女工保險箱藏子彈候判

屬結婚賀禮 申請破產被揭發
女工保險箱藏子彈候判

【本報訊】中年婦人獲友人送贈一枚子彈作結婚賀禮,並收藏在銀行保險箱達十九年,她一直不以為意,至今年初申請破產被收回保險箱內的財物時,始被破產管理署職員發現該枚子彈,婦人昨在西區法院承認無牌藏有彈藥罪,案件押後本月十八日判刑。

無犯罪意圖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不可判處緩刑,被告應知道不該收下涉案子彈作禮物,但考慮被告收藏子彈多年,亦非隨意擺放讓人輕易取用,若即時判監實屬嚴苛,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
四十二歲被告陳曼玲,在製布廠工作,被控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或以前,在香港無牌管有一枚子彈。辯方求情稱,現正與丈夫申請離婚的被告,自九一年再無開啟有關保險箱,已遺忘自己管有一枚子彈,被告並無犯罪意圖,因此案情較輕。
案情指,今年一月被告申請破產,三月十一日,大生銀行通知破產管理署職員,被告自八四年在其銀行租下一個保險箱,案發日破管局職員到大生銀行收回被告在保險箱內的財物,其間在保險箱發現涉案子彈,職員其後報警。

仍存有火力
警方將涉案子彈送往化驗,發現該子彈仍存有火力,並確定被告並無合法牌照管有涉案子彈,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在八四年結婚派對上收到涉案子彈作禮物,並存放在保險箱達十九年。
案件編號:WSCC90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