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計劃不務正業

投資移民計劃不務正業

嶺南大學市場及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
呂漢光

期待已久的投資移民計劃,日前正式接受申請,個別地產代理及大型銀行對有關計劃反應十分積極,市場推廣活動層出不窮,比特區政府有過之而無不及;最可笑的是有關計劃規則的中文版還在草擬階段,不懂英文的準申請人,只好依賴專業顧問或安心等待計劃規則的中文版面世。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倉促推出投資移民計劃,目的是從「錢」着眼,按計劃批准來港定居的人,基本上可在家中游手好閒、不務正業。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俗稱「投資移民計劃」,是政務司司長在《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中建議推行的,正如筆者本年初在本報中所指,有關建議對改善香港人口質素,沒有明顯作用。

刺激經濟效用成疑
首先,許多評論指投資金額達六百五十萬港元,是「叫價」過高;但相對其他國家,例如,加拿大要求五十萬加元;新加坡要求一百五十萬坡元;美國要求一百萬美金;英國要求一百萬英鎊,投資金額僅屬於中上。除了大額投資外,投資者更要在香港住滿七年才享有居留權,居港要求可能是世界上年期最長之列,相比其他國家,香港的要求可算十分苛刻。香港特區護照對大部份擁有海外護照人士來說,吸引力不大,只求一本護照的人,恐怕不會選擇香港作為投資移民地點。

事實上,筆者對特區政府引入投資移民計劃十分贊成,但對年期要求之長及投資項目的規範,卻持反對意見。有關計劃規定,投資者需要將不少於港幣六百五十萬投資於一個或兩個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包括房地產及金融資產(即以港元交易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港元債券、港元存款證、港元為單位的後償債項及以港元為單位的認可基金)。
從經濟學的角度,上述投資項目對本港經濟所起的刺激作用,十分有限,對本地生產總值帶來的倍數效應,恐怕不足零點一,即一百億元投資,本地生產總值上升不足十億元。從投資移民計劃引來的巨額資金,不用創造新就業機會或新的商業活動,卻花在房地產市場及金融市場,實在令人費解。
要知道,本港的金融市場資金充裕,各大小金融機構正不斷為資金尋找出路,及盡辦法貸款予優質客戶;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亦推出五花八門的投資工具及個人理財服務,吸引富裕的客戶。簡單來說,港人不是袋中無錢,而是不願投資;更不是無能力置業,而是看淡房地產市場的前景。

地產發展商憧憬投資移民能使豪宅市場有可觀升幅,是過份樂觀。最渴望擁有香港特區護照的人,可能大部份是國內同胞或海外華僑,但礙於內地實施外滙管制,有關投資移民建議不能擴展至內地,而已擁有海外居留權的華僑,因香港要求的居留期過長,吸引力亦嫌不足。再者,從投資角度看,購買兩個物業的風險,遠較購買一個豪宅為低;更何況豪宅的租務市場,亦不一定比中高價物業理想。

應考慮投資者技能
筆者曾瀏覽跨國移民顧問公司的網頁,查閱不同國家對投資移民的要求,其他國家一般不會視購買房地產為認可投資,許多國家更要求投資者為當地創造最少兩個新就業職位,或擁有豐富的營商經驗;有些會以指定機構代投資移民,作商業(非金融)投資。
不問投資者的學歷、語文能力、工作經驗及特殊技能,只要求投資者作非商業投資的移民計劃,對促進本港經濟有甚麼幫助?相比之下,香港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實實在在的不務正業。特區政府還是早點撥亂反正,更改計劃的規則,使引入的資金能為疲弱的經濟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