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住址最高囚七年

虛報住址最高囚七年

為確保選舉能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在本月二十三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受《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嚴格規管,任何人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包括虛報住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七年,而被定罪者在有關舞弊情況下所收取的任何款額或利益,法庭可以命令他作出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