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責奪貞操 事主受苦兩月<br>男子淫辱女傭重囚八年

官斥責奪貞操 事主受苦兩月
男子淫辱女傭重囚八年

【本報訊】曾犯非禮案的已婚貨車司機乘妻子不在家時,不斷淫辱家中年輕印尼女傭,被裁定強姦、企圖強姦及非禮等四罪成立,法官昨斥責涉案僱主奪去女傭的貞操,利用她不堪威嚇,滿足其性慾,違背她的信任,令她受苦達兩個月,最後判監八年。 記者:梁偉強

三十五歲被告陳家文任兼職貨車司機,有非禮、毒品及爆竊等十二次案底,原被控於去年七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六日,在其梨木樹邨寓所,六度強姦及三度非禮二十一歲的受害人,陪審團上周裁定其中三罪及一項交替性企圖強姦罪成立。

恐嚇解僱誣告偷竊
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昨判案說,受害人是被告的傭人,年僅二十一歲,離鄉別井來港,被告卻違背她的信任,利用她不堪威嚇,恐嚇解僱她及趕她回家,恐嚇向警方誣告她偷竊,甚至聲稱拍攝了她的裸照,恐嚇寄往印尼,迫她滿足其性需索,而她受辱反抗時,被告便用雙手勒她頸項。
法官指出,受害人供述印尼女子婚前會嘗試保存處子之身,被告卻奪去她最寶貴的資產,又以種種淫行凌辱及貶低她,她受辱後傷心混亂,受苦兩個月後,才有勇氣寄信返家鄉訴苦。
法官對被告說:「傭人雖然是你聘請的,但你無權乘機侵犯她,當她是奴隸,她們離開親友來港工作,日子已很難過。」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七月,藉口叫僅上工三星期的受害人按摩,在主人房對她大肆非禮,又命她吸啜他胸膛,舔其陽具;同月,被告迫受害人看色情影片,然後迫她選擇替他口交或性交,受害人選擇前者,因太惡心嘔吐,被告大怒,企圖將她強姦。
同月底,被告在廚房內迫她口交及將她強姦,其五歲子則在房內,她供稱她賺的錢有血有汗,每次被侵犯,自覺猶如一頭動物,但她想留港賺錢養家,遂接受命運的作弄。

取染精液廁紙報警
最後一次事發於去年九月十六日,受害人被迫在廚房替被告口交後,偷偷取去染有被告精液的廁紙,報警求助。
被告自辯時否認侵犯受害人,反指受害人工作表現差劣,經常倒水落街、燙燶衫及弄壞電器,尤其不懂照顧其子,但屢教不聽。
被告稱,去年九月十四日,他與妻做愛不成功,在廳中自瀆,染有精液的廁紙,疑遭受害人從垃圾桶拿走,充作證據。
案件編號:HCCC12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