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見秋欠公眾一個解釋

王見秋欠公眾一個解釋

十月二十三日平機會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召開記者會,揭露已被平機會新任主席王見秋解僱。事件雖只發生了一個多星期,但峯迴路轉,不但涉及平機會主席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平原則,其解僱是否獲得平機會正式同意;在傳媒的揭露下事件愈演愈烈,更涉及王見秋個人擔任公職人員操守的問題。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黃洪

事件首先由不公平解僱引發,亦涉及王為何可以在擔任平機會公職時繼續收取司法人員的退休金。王初期拒絕回應,並沒有向公眾解釋解僱余仲賢的理由,但後來王見秋主動向記者表示女兒曾接受富商贈送豪宅及機票。然而,司法部證實王未曾就接受機票作出申報,令有關事件涉及的問題愈來愈多,報章亦報道廉署已開始調查有關事件。
但王見秋先生及其支持者,一直輕視及淡化事件的發展,並沒有向公眾交代事件的始末,只視有關事件是一次政治角力。並認為這是因為王見秋為董特首所委任的新主席,有關行動是反對特首的情緒投射,所以事情愈來愈政治化。他們亦以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向傳媒吹風,透露余仲賢是由前主席胡紅玉向獵頭公司推薦,以證明余是胡的親信,所以不聘請余是有道理的。
但平等機會委員會是一個法定的公眾組織,更以推動平等機會為目標,公眾人士要求其主席的行為操守,不但須符合對公職人員的一般要求,更要求平機會主席待人處事應符合平等機會的準則。就此,王見秋作為平機會的主席欠公眾三大解釋,才能釋公眾的疑慮。

解僱余仲賢的理由
余仲賢在五月獲平機會五名委員,包括前任主席在內的胡紅玉挑選為行動科總監,經正常遴選及受聘程序。至七月中,平機會宣布委任余為行動科總監。王見秋接任主席後,王解僱余。而綜合報章報道:王在平機會大會公開解僱余的主要理據,是余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談及如果有機會,他願意參與香港反種族歧視條例的立法,王見秋認為余仲賢的言論可能「越權」,所以將其解僱。王見秋更私下表示聘請余的做法繞過他,他不願意接受一個前任主席所聘請的總監。
王公開表明的解僱原因並不合理,余接受訪問談及對種族立法的意見,他只表示願意以個人的專長和經驗來協助未來有可能的種族立法,無論如何談不上越權。王見秋必須公開解釋余有關言論在甚麼地方違反平機會的立場。若只因為余是由前任主席胡紅玉聘請而遭解僱,這便完完全全是人治方法,令平機會的公信力蕩然無存。

解僱余前有否獲平機會授權
報章報道,早於八月一日王見秋已親口向余表示「應該是你走」,並於九月十六日透過平機會行政及規劃總監陳奕民轉述。而王見秋卻在九月十八日會見委員會時,方獲授權處理余的合約事宜。有關事件發生的先後次序顯示余遭解僱時,王根本未獲委員會授權,只憑一己喜惡推翻五人遴選小組的決定。這是以家長制方式管理公眾團體事務,完全不能接受。王見秋先生必須公開他與平機會與余仲賢的聯絡文件,清楚交代作出解僱行動前有否獲得委員會的同意或授權,還是在事後補辦手續,視委員會為橡皮圖章?

任法官時有否接受禮物而沒有申報
王見秋表示劉鑾雄曾送贈其女兒一層物業,並送給王家四張機票。王更對傳媒稱對方追求女兒心甘情願送禮,接受禮物並無問題,但司法部門翻查了王退休前十年的紀錄,並沒有王提出接受機票當禮物的申報;而劉鑾雄則發表聲明表示沒有向王送贈機票。王應向公眾交代有關機票在何時使用,是否由其家人還是由他人付款購買,若由他人付款購買,有否向司法部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