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政策的變化

宏觀政策的變化

《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若干問題決定》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功能做了分工:「財政政策要在促進經濟增長、優化結構和調節收入方面發揮重要功能」,「貨幣政策要在保持幣值穩定和總量平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關於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功能的這一分工,將適用於今後相當一段時間。
中國最高層不會不明白自一九九八年以來持續近六年的積極財政政策已使中國的財政赤字難以為繼,但是,為甚麼將促進經濟增長的責任「完全」置於財政政策的肩上?原因只能從中國金融體制中去尋找。

不全的金融體制
首先,中國金融體制尤其商業銀行體制改革至今仍未取得實質性進展,信貸體制和機制不斷地重複製造不良貸款,以至中國當局和商業銀行均在兩難境地中徘徊:為控制或減少不良貸款,只能緊縮信貸;為刺激增長而放鬆信貸,則不良貸款復趨增加。

其次,為了推進銀行業改革,今年三月十屆全國人大批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分立。兩個機構如何做到既明確各自權責又協調配合,尚需時間。僅就中國銀監會設立自上而下的監管體系而言,本文發表時僅省市自治區和若干計劃單列市一級剛成立銀監局。
再次,中國人民銀行在分離出銀行監管職能後,負責貨幣政策的制訂和執行,然而,在人民幣利率實現市場化之前,中國央行的貨幣政策難以發揮調控宏觀經濟的功能。

不會讓滙率升值
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讓貨幣政策卸脫「促進經濟增長」的責任,可以讓中國銀行業改革有一個比較寬鬆的環境,比較從容的餘地。然而,財政政策獨力承負「促進經濟增長」的重擔,不僅將令中國政府的財赤和國債繼續增加,對長遠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構成威脅,而且將使今後若干年中國的經濟增長繼續維持由投資需求拉動的模式。
中國宏觀經濟政策功能的新分工將會產生怎樣的效果?能否如中國最高層所設計?一是有賴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盡快取得重大突破,二是有賴外資持續不斷地流入,三是有賴個體、私營資本擴大投資領域和增加投資需求。鑑於此,中國政府不太可能讓人民幣滙率升值而寧願採取其他措施來回應國際壓力,因為升值不利出口也不利吸引外資。鑑於此,中國政府積極落實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有關「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新政策。

周八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