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採取「三戟」行動,向銀行騙徒拋磚引玉,在騙徒以假文件向銀行領取的支票簿沾上特製化學粉末,待騙徒再持冒簽支票到銀行圖提款逾一百三十萬元時始採取行動,成功拘捕涉案集團男女成員。六名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還柙周四候判。
認罪六名被告為鄭耀棠、陳英聰、黎玉珍、戴志榮、黃家寧、黃永忠,三十四至五十四歲。另三十六歲女被告陳鳳鳴否認控罪,明年一月二十六日審訊。
案情透露,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有不知名人士向大新銀行深水涉分行提交一份天河車行的偽造支票簿申請表,銀行報警。警方事先在兩本支票簿上加上不易清除的化學粉末,守株待兔。被告戴志榮於十一月二十六日,到銀行出示假身份證及一份聲稱為天河公司發出的虛假授權文件,順利取得兩本已被警方「做手腳」的支票簿。而在被告領取支票簿前,天河車行職員發現公司門鎖遭人塞入牙籤及膠水。
警方為免打草驚蛇,繼續進行監視。女被告黎玉珍在一小時後持一張冒簽支票到銀行尖沙嘴分行要求提取一百三十萬元,隨即被捕。警方並在銀行附近地點拘捕其餘被告。政府化驗師稍後驗出五名被告手上沾有涉案支票簿的化學粉末。
案件編號:DCCC2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