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九歲高級督察許嘉榮涉駕駛一輛疑為贓物的私家車,今年五月在沙田馬鞍山路撞倒一輛電單車後不顧而去,受傷年輕鐵騎士送院搶救不治。 他被控處理贓物、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發生交通意外沒有停車、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五罪,昨在沙田法院提訊。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後至十一月二十六日再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案件編號:STCC149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