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失業青年去年一月十七日結伴入屋搜掠,為免遭午睡的十五歲戶主認出,隨手拿起兩件T恤包頭蒙面,掠走近六十萬元名貴財物後,棄掉T恤逃走,因T恤留下唾液,警方憑DNA化驗破案。 該兩名青年昨在高等法院因搶劫罪,被判加監三年。 兩被告謝家駿及荊家榮,皆二十二歲,去年九月因爆竊罪,分判監八年九個月及七年,兩被告就本案所判四年刑期,當中一年與現服刑同期執行,故只需額外服刑三年。法官斥兩被告是「專業爆竊犯」,對社會造成危險,故判予上述刑期。 案件編號:HCCC1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