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應該送給她心儀的男人甚麼禮物?女性的禮物不必講究甚麼創意,給他最缺乏驚喜的禮物好了,因為在情意之中,總要保持一份矜持。
但視乎感情到了哪一階段,選一件禮物送給男人,還是要講一番心思。送他一件白襯衣?認識他只有三個月,一件白襯衣,太過Personal了,穿在他的身軀上,有太大面積的肌膚接觸,還是不要讓他有太多的遐想。因此領帶永遠是最理想的第一份禮物,端莊而得體,比起要解鈕扣而汗液淋漓的一件白襯衣,給初傾慕的男子一條領帶,是含蓄地提醒他:這一段關係,現在還需要一點禮儀。
然後是手套和圍巾,因為與他交往,他最先牽你的手,然後你依偎着他。兩性之間的禮物,是要在道德和情慾的張力之間循序漸進的。
五十年代的美國,有一位家傳戶曉的婦女雜誌專欄作家,名叫溫德璧(AmyVanderbilt),相當於香港七十年代的孟君,她寫過一本青少年成長的做人手冊,名叫《每日禮儀》(EverydayEtiquette),其中有一個章節,專談到少女接受男人禮物的禮節。
有一個女讀者寫信問她:「你曾經說過:少女應該到訂婚時才可以收受昂貴的禮物。我在放假時,認識了一個男孩子,他上我家,還探訪我的家人,假期結束時,他送了我一隻配上晚禮服的珠寶鐲子,我知道最少值二十五美元。我本來想拒絕,但又怕傷了他的心,我收下了,我犯了錯嗎?」
溫德璧夫人這樣答她:「你沒有錯。配晚禮服的手鐲不屬此一禁令的範圍。一個還沒有訂婚的男子,不適宜向女性贈送的禮物包括:珍珠、鑽石、皮草,也應該盡量避免送內衣一類太個人的物品。最近,我在報紙看見一張圖片——一個美國外交家,為他的女兒別上一隻用犀角打造的手鐲,圖片的說明是『手鐲是她的男朋友送的禮物。』因此,配晚禮服的手鐲禮物,是可以接納的,雖然價錢像你說的很貴。但其實,更恰當一點,他還是可以用同樣價錢送你一束蘭花,或帶你享用一頓豐盛的晚餐的。」
情人的禮物,真的有那麼多處世做人的學問嗎?那是五十年代。一切都那樣Delicate,大戰後不久,人心總都是健康而向上的。女讀者為收受了男人的一件禮物而不安,那一句「我犯了錯嗎?」——WasIinerror?太過柯德莉夏萍了,今天看來,都叫人心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