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經翰
維護社會平等、取消社會不公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王見秋法官竟以絕不公平的手法無理解僱仍未上任的行動科總監余仲賢,不但將過去多年來平機會辛苦建立的形象和公信力毀於一旦,更嚴重破壞合約精神,在大眾面前赤裸裸地暴露了以法治見稱於世的香港已倒退為人治社會,一言以為天下法。
王見秋不按情理、不依常規解僱余仲賢,據他公開聲稱,只有兩個所謂「理由」。其一是余仲賢未上任便接受《南華早報》訪問,表示個人願意就本港的種族歧視立法問題提供意見,超越行動科總監的職能範圍;其二是余仲賢的聘任是上任主席胡紅玉繞過王見秋做的,因此不妥。
平機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法定機構,用的固然是公帑,做的也是公眾有所期待的公職,又豈容王見秋不依法辦事?所謂「理由」,都是莫須有的罪名,完全違背港人公認和接受的常規,豈能取信於民?
事發後,平機會表示有關余仲賢與平機會的合約事宜,較早前在委員會的會議上已進行廣泛討論,委員會並授權主席全責處理,同時全力支持主席的決定。可是,根據余仲賢所言,王見秋早在九月十六日已解僱他,而委員會會議卻在九月十八日召開。很明顯,王見秋是繞過委員會,先斬後不奏,企圖利用委員會授權「合法化」他的行動,既瞞騙委員會成員,又利用委員會名義,陳瑜更直言對所謂「委員會全力支持主席的決定」有所保留,虧王見秋還有臉公開指摘人家說謊,混淆是非至此,試問公理何在?
其實,余仲賢的聘任完全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根據招聘余仲賢的五人小組成員之一馮漢源教授所言,招聘的意念早於去年年底出現;今年三月,五人小組經平機會大會授權,透過國際獵頭公司進行全球招聘,其後甄選五名候選人,輪流面試,最後一致通過選出余仲賢。招聘過程公開透明,當時胡紅玉以至各委員也不知道自己會否續任,所謂繞過王見秋聘任余仲賢,實在不知從何說起,只能說明王見秋專橫武斷,不知人權法治為何物。
說真的,倒是王見秋個人的任命是政治任命,不是公開招聘,只須特首董建華個人屬意。尤有甚者,為了滿足王見秋的個人欲望,董建華竟然應其所求,繞過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的權力,批准他同時破例領取退休金。
王見秋欣然受落之餘,竟大言不慚地自稱身兼六項公私職務,連同長俸,每年收入二百二十五萬元,而平機會主席年薪只有二百九十萬元,故此他肯以六十五萬元年薪出任平機會主席,實在相等於支取一個高級文員的薪酬!如此挖空心思的荒謬歪理,竟然出自一個理應主持社會公義、維持機會平等的法官口中,他出任公職,究竟是為了私利還是公義,不是清楚得很嗎?
為了自保,王見秋把人家的批評當作倒董的政治陰謀,又說人家不給予他機會便判他死刑,極不公平,卻忘記王見秋自己正正是以同一手法對待余仲賢,雙重標準至此,真丟人現眼。至於他擔任法官期間,竟然不避嫌,住進富商餽贈其女兒之豪宅,全不顧及自己的身份和司法機構的清譽,嚴重損害香港之司法獨立精神,不僅充份證明他並非平機會主席的適當人選,有關當局更有責任查個清楚明白,向公眾交代。
事到如今,平機會已因王見秋之言行徹底破產,公信力蕩然無存。為公為私,董建華都應該站出來撥亂反正,解除王見秋的主席職務,重組平機會委員會,還社會一個公道,重建平機會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