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拖垮的創意活動

被政府拖垮的創意活動

盧子健

維港巨星匯變成「一鑊泡」,特區政府點金成石、把好事變壞事又一案例。特區政府已經經很多事,不見得官員長了很多智。但商界必須從維港巨星匯吸取教訓:以後有創意,切勿找特區政府合作,否則是引火燒身。

美國總商會現在與特區政府是「共犯」,誠屬不幸,處境堪憐。雖然維港巨星匯的詳細帳目有待公開,但我相信美國總商會原來是一番好事,主事者是大義工,沒有渾水摸魚賺取私人利益的企圖,現在弄致灰頭土臉,皆因與政府合作所致。

不必要地插手活動
特區政府是弱勢政府,隨時得罪市民,固然是維港巨星匯演變成政治風波的重要原因,但風波也有結構性的成因,就是政府不必要地插手私人商業活動,以及使用公帑的應有限制。
政府用公帑為維港巨星匯墊底,似乎是支持此一盛事,實際是「死亡之吻」。如果沒有這一億元公帑的祝福,美國總商會會量力而為。現在維港巨星匯有十五、六場表演,在幾個月內速成,不排除因為有一億元墊底費的強心針支持。如果沒有這支強心針,美國總商會可能會集中精力搞好四五場表演,也可以是一個有聲有色的盛事。如果盛事規模縮小,開支在五千萬上下,縱使門票收入只有一半,再找贊助商解決餘下來的經費問題,或者由美國總商會一些肯捱義氣的主事者墊支,可能也可達到收支平衡。
當初如果這樣做,美國總商會算是送了一份大禮物給香港市民,又可以保留所有有關維港巨星匯的知識產權,亦不需要把所有私人合約像「攤開肚皮」般讓傳媒、立法會和公眾審議。
特區政府與美國總商會可能會抱怨傳媒與立法會小事化大、吹毛求疵,但問題不出在傳媒和立法會,而是這本來就是公共事務和公帑使用的本質:政府做事要向所有市民負責,即使是小事也可以是有重大的社會意義。一億元的數目固然比較大,容易引起公眾反應。但即使所動用公帑只是一千萬元,其問題性質也是一樣。
政府運用公帑,應當有嚴格的程序和監察。維港巨星匯的問題就在於政府在匆匆上馬的同時,沒有細緻地處理好程序和監察工作。這本來只是公營部門的問題,但美國總商會因為是夥伴而被拖落水,實屬不值。

愛管閒事能力不高
話得說回來。美國總商會作為一個相當成熟、有社會地位的機構,對公共事務的敏感度應該高一點,也不能把一切責任推在特區政府之上。這次美國總商會交了高昂的學費,應該坦率承認最初是錯找政府在經費上予以幫忙。做了的事當然不能改過來,但在餘下的問題上,能夠給市民好感的事應該盡量做,例如知識產權使用權所帶來的任何利潤,悉數捐回沙士基金或者公益金等等,以補償政府投入今次活動的資助。
特區政府愛管閒事但辦事能力不高,已是事實。商界有好主意就盡量自己做,不要沾上政府,自找麻煩。